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社园区中水回用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临电材料采购)采购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JS-WZXJ-001
1. 询价条件
招标项目稷山中水回用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社园区中水回用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该项目业主为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县财政筹措,出资比例100%,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已具备询价条件的物资进行公开询价。
2. 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2.1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建设调节池 1 座,预处理间 1 间,RO膜浓缩处理间 1 间,分盐及 MVR 蒸发处理间 1 间,回用水泵房 1 间,清水池 1 座,污泥储池 1 座,变配电间 2 间,配套工艺设备、土建、电气、自控、通风空调、消防系统、厂区管线、道路、绿化、照明等;厂外污水干线 4.448km,金达泰污水干线 2.696km,中水干线 4.792km。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临电材料采购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和询价物资生产厂;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设备能满足工程需要,运输设备能满足及时供货的要求,且设备先进、完好;
(4)财务能力要求: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备报价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报价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无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竞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报价、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竞谈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报价的处罚期内、竞标人在竞谈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报价人如是代理商,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报价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报价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报价,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报价,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报价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报价。
(8)其他要求:
①报价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报价,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报价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报价,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报价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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