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矾山片区文化旅游综合体启动区亮化设备采购及安装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庐江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2204-340124-04-01-766178
1.4 招标人:安徽矾山文旅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安徽矾山文旅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矾山片区文化旅游综合体启动区亮化设备采购及安装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FAZ02452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FAZ02452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庐江县
2.6 建设规模:矾山片区文化旅游综合体项目位于矾山镇矾矿厂房旧址及周边区域,北至龙矾路、东至缺店路、南至梯田景观、西至环山路,主要建设内容为:以矾矿旧址为核心,打造集工业遗址改造、明清老街、乡村农业、康养产业等一体化文化旅游产业。其中启动区总建筑面积约7.8万平方米。
2.7 合同估算价:1017万元
2.8 交货及安装周期:500日历天。
2.9 交货及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0 招标范围:矾山片区文化旅游综合体启动区亮化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亮化图纸深化设计、亮化工程线路敷设、照明配电系统、照明控制系统及灯具采购、安装、防雷安全及接地系统等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补充答疑等招标资料。
2.11 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2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无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700万元的亮化工程采购及安装业绩。
注:上述业绩中的亮化工程不认可仅包含市政道路亮化(或市政道路照明)服务内容的业绩。
3.1.3 财务要求:无。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且须具备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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