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滁河干渠河道生态综合治理及配套园区周边道路项目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丰县滁河干渠河道生态综合治理及配套园区周边道路项目跟踪审计服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无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无
1.4 招标人:合肥北城生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北城生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滁河干渠河道生态综合治理及配套园区周边道路项目跟踪审计服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CCWZ00320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CCWZ00320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
2.6 建设规模:长丰县滁河干渠河道生态综合治理及配套园区周边道路项目位于合肥市长丰县双凤开发区及双墩镇,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五条园区配套道路,包括道路、桥涵、给排水、交通、照明、绿化、供电排管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等。以及公园湿地环境整治,包括:土方、绿化、铺装以及其他附属设施等,本次招标包括上述建设内容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7 项目投资估算:45000万元
2.8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所含所有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束。项目建设周期约1095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建设周期为准。
2.9 招标范围:长丰县滁河干渠河道生态综合治理及配套园区周边道路项目跟踪审计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225万元
2.13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跟踪审计(或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业绩,且单个合同工程造价或总投资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2月04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
文章推荐:
曾家“科研港”片区一路网道路照明工程一标段(第二次)答疑补遗文件
同翔高新城同安片区陈前路(布塘南路-洪新路)道路工程(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