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路(镇中路-昌和路)道路新建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星光路(镇中路-昌和路)道路新建工程 已由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以绍柯审批柯开[2024]2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业主为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星光路(镇中路-昌和路)道路新建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332 万元,工程概算 95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为7689017元,建设规模:星光路为柯桥区安华区块路网中的一条支路,大致呈东西走向。本项目起点为镇中路(不包括交叉口),终点为昌和路(包括交叉口),本次新建星光路长度为400.444m。道路横断面形式为单块板,横断面组成为3.0m人行道+12m车行道+3.0m人行道。建设地点:绍兴市柯桥区 。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排水、照明、交通、自控、绿化等工程(具体详见标底及施工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7689017元。
2.3施工总工期: 150日历天 。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自 / 年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同时载明3.1、3.2、3.3等内容)
3.5□/。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职称: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8☑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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