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登科府项目经理部
自购物资(商品混凝土)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2006-DKF-EQ-2023-004
一、招标条件: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登科府项目,已由重庆铁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重庆铁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商品混凝土进行招标。招标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登科府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单位: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单位: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登科府项目经理部。
组织单位: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
开标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
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本次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三、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登科府项目经理部
建设地点:重庆市綦江区新城通汇街道
登科府工程建设用地面积:103551平方米,规划容积率2.5,计容面积25887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62515平方米,共21栋住宅、1栋幼儿园、3栋交通体、3栋商业建筑,其中5栋26层高层建筑;1栋25层高层建筑;2栋21层高层建筑;8栋17层小高层建筑;5栋8层洋房建筑;3栋2层商业建筑(包含1栋售楼部);1栋3层幼儿园建筑;3栋1层交通体建筑,此外含地下车库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为:53776.21万元。
四、招标内容:
序号 | 包件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DKF-EQ-004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³ | 245.02 | 符合国家标准 |
2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³ | 2404.49 | 符合国家标准 | |
3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³ | 12550.55 | 符合国家标准 | |
4 | 商品混凝土 | C30P6 | M³ | 1446.58 | 符合国家标准 | |
5 | 商品混凝土 | C35 | M³ | 1757.36 | 符合国家标准 | |
6 | 商品混凝土 | C35P6 | M³ | 2249.68 | 符合国家标准 | |
7 | 商品混凝土 | C40 | M³ | 1536.44 | 符合国家标准 | |
8 | 商品混凝土 | C45 | M³ | 2270.71 | 符合国家标准 | |
9 | 商品混凝土 | C50 | M³ | 1002.97 | 符合国家标准 | |
10 | 商品混凝土 | C55 | M³ | 600.37 | 符合国家标准 | |
11 | 商品混凝土 | C60 | M³ | 694.71 | 符合国家标准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
2.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者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的生产商须具备本项目工程所需产品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相关发展政策的规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代理商须提供其代理生产商关于生产能力的资料。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相关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022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2021年1月1日以后)同类产品全部供货业绩,且供应业绩不少于3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每份合同封面、合同单价未遮盖清单页及签字盖章页3页扫描件,以供货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无不良信誉,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6.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1月1日以后)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2份,(或者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纳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纳入世行制裁名单;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投标;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的供应商。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 发票要求: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 其他要求:
2.1 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物资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
1.参与本次招标。本次招标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依托铁建云采平台进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免费注册并登陆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查询拟参与包件进行网上报名、线下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报名及注册流程:详见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未按规定从铁建云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缴费截止日2023年7月12日18: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购买标书款以公户打入以下指定账户。每包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汇款单上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简写)、标书费、保证金。
户名: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登科府项目经理部;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账号:99011231020001934138。购买标书款与保证金缴款的形式:电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电汇时备注需标注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登科府项目标书款及包件号。
3.标书费汇款完成后,请在2023年7月12日18:00时前在铁建云采平台将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法人证明或委托授权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投标申请表盖章扫描件及标书费回执打包上传至招标文件缴费的附件处,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七、招标文件的递交
1.1 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7-27 09:00。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1.4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八、招标人及招标组织单位信息
本次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登科府目经理部。
地 址:重庆市綦江区登瀛大道东城花园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登科府项目经理部。
招标联系人:罗小刚 ;联系电话:18608535137;电子邮箱:779684127@qq.com。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
联 系 人:罗小刚,联系电话:18608535137 。
2023年7月7日
回 复 函
致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登科府目经理部:
我公司于 年 月 日收到贵公司登科府项目部商品混凝土的投标邀请书(招标编号:CR2006-DKF-EQ-2023-004)。我公司决定参与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准时送交贵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具体信息或数据 |
1 | 招标人名称: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登科府项目经理部 地 址:重庆市綦江区登瀛大道东城花园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登科府项目经理部。
招标联系人:罗小刚 ;联系电话:18608535137;电子邮箱:779684127@qq.com。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
|
2 | 工程项目: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登科府项目经理部 |
3 | 招标内容:商品混凝土 |
4 | 主要数量: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5 | 投标文件的语言:中文 |
6 | 投标报价所采用的货币:人民币 |
7 | 投标有效期: 开标日期后60天内投标文件有效 |
8 | 标前会议:无 |
9 | 递交投标文件的份数:电子版1份。 |
10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 |
11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07-07 09:00。(北京时间) |
12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07-27 09:00。 (北京时间) 线上开标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 |
13 | 中标人签署合同协议书的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 |
14 | 付款方式与比例:(1)甲方计价款到账后,将采用铁建银信、建信融通、工行e信票据支付乙方结算款,乙方承担票据贴息费。A.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后三个月内支付已结算货款的60%;B.剩余40%货款(不滚动)在最后一批货物结算完毕后六个月内支付至前期累计金额的85%;C.一年内支付至结算货款的95%;D.5%作为质保金,待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并交房后取得工程竣工备案证后两年内支付100%,款项的全部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2)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付款的前提条件,乙方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不视为甲方违约。以上款项的支付均以业主向甲方按时付款为前提,业主延期支付工程款的,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期限相应予以顺延。(3)合同执行过程中,结算付款的相关手续必须由乙方合同签订人或被委托人办理(被委托人不得转委托),甲方方可办理,否则甲方拒绝办理付款。(4)以上款项的支付均以业主向甲方按时付款为前提,业主延期支付工程款的,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期限相应予以顺延,顺延30天内乙方不能停止供应砂浆。甲方原则上应积极解决应付款项问题,尽量不产生延期支付,但甲方因资金紧张造成的延期支付,乙方同意甲方不承担延期利息及承诺不向甲方主张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
1、总则
1.1工程概况:
登科府工程建设用地面积:103551平方米,规划容积率2.5,计容面积25887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62515平方米,共21栋住宅、1栋幼儿园、3栋交通体、3栋商业建筑,其中5栋26层高层建筑;1栋25层高层建筑;2栋21层高层建筑;8栋17层小高层建筑;5栋8层洋房建筑;3栋2层商业建筑(包含1栋售楼部);1栋3层幼儿园建筑;3栋1层交通体建筑,此外含地下车库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为:53776.21万元。
1.2采购资金已落实
1.3招标范围和内容
1.4本次招标物资的品名为商品混凝土。
1.5本次招标不接受拆分投标。
2.招标人及相关资料: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装修装饰、桥梁、隧道、钢结构、建筑幕墙、古建筑、环保、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等8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司现有职工2343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425人,中高级职称630人,一级注册建造师107人,注册资本金10.1亿元,拥有大型设备609台(套),年施工能力50亿元以上。近10年公司在海内外承建了一大批房建、铁路、公路、市政、水利水电和城市交通等高、大、难、精、尖、特工程,创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中国钢结构金奖、飞天奖、火车头奖、长安杯、汾水杯、海河杯、结构海河杯、金奖海河杯等国优、省优、部优工程和省部级文明工地90余项,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优秀QC成果210多项、工法23项、专利40项。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营业范围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3.2 财务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3.3 供货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3.5 履约信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3.6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发生的所有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并且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这些费用。
5.报价要求:报价为货到工地落地价,具体包含但不限于原材料费、加工费、运输费、卸车费、检测费、税费等费用。投标时必须提供详细单价及费用组成。此价格为最终评审价,一票制结算。
6.质量要求:
投标人所供物资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
7.包装及环保要求:
包装及环保应满足市内运输及政府环保要求,并做好相应保护措施。
8.交货时间:根据招标人现场的实际需要时间进行交货。
9.付款方式:
A.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后三个月内支付已结算货款的60%;
B.剩余40%货款(不滚动)在最后一批货物结算完毕后六个月内支付至前期累计金额的85%;
C.一年内支付至结算货款的95%;
D.5%作为质保金,待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并交房后取得工程竣工备案证后两年内支付100%,款项的全部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付款的前提条件,乙方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不视为甲方违约。以上款项的支付均以业主向甲方按时付款为前提,业主延期支付工程款的,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期限相应予以顺延。
10.招标单位对选定投标人在下发中标通知书前根据需要有权利对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和调研,确认其企业信誉、规模、产品质量满足甲方要求后,再下发中标通知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由以下几部分组成,以及发出的招标文件补遗书的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物资需求一览表
招标过程中,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答疑、补遗等,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仔细研究招标文件中全部内容。如不符合投标要求,其风险将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凡不能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1招标文件的澄清
2.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组织单位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2023-07-18 18:00前以书面形式发送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邮件,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2023-07-18 18:00前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4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查看澄清,并在投标人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发送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对未回复的投标人将视为默认收到。
2.5招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以书面方式公布的通知、答疑和补遗等都将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3、投标文件的编制
3.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的有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3.2投标函(附录1);
3.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书(附录2);
3.4报价单(附录3);
3.5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及投标人付款方式及付款方式能否协商等;
3.6投标人资格证明资料: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
3.7投标人的财务证明资料:纳税信用证明及财务报表;
3.8投标人业绩证明资料(近三年类似业绩);
3.9投标人概况及生产组织供应能力说明,(还需提供生产备案证);
3.10投标人质量证明资料(提供检测报告)和对产品的质量承诺;
3.11技术服务;
3.12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本次投标单价为固定报价,在供应商实际供应过程中,招标方不因任何原因进行价格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人工费变化等),投标人应在报价时充分考虑投标报价风险。
3.2.3.电子投标文件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
3.2.4.投标文件的签署、份数及检查:
4.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4.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手签,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
4.3投标文件原则上不应有修改、涂抹。如确需修改,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4.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全部复印件/扫描件的关键内容必须清晰。否则将导致其所有投标文件被拒绝。
5、递标
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不适用。
2.投标文件的递交
2.1递标的时限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须出具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标通知书。
2.3无论投标单位是否中标,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3.1在投标文件提交之后,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须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形式通知招标组织单位。
3.2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再修改投标文件。
6、开标与评标
1.开标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2.评标
2.1评标委员会:评标由招标组织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由招标组织单位从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专家库中抽取。
2.2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投标价综合评标(最低价)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低于成本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2.3评审顺序2.3.1本次评标按照符合性评审合格后进入价格评审的顺序进行。具体按符合性审查、价格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完成评标报告程序进行。
2.3.2评标标准
2.3.2.1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将对每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要有一项不通过视为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2.3.2.2投标报价评审
通过了符合性审查后才可以进入价格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计算错误的修正,并进行评标价的评定,确定是否存在低于成本价竞标,当所有报价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的价格时,招标人将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拒绝该包件的投标。
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报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并修正数字表示的报价、合价。
(2)如果单价和合价不符或合价与报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以修正的合价为准,修正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除外。
(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2.3.2.3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的原件,投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供原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4招标人有权拒绝所有投标,并有权决定是否将拒绝投标的原因告知投标人,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定标
1.定标(推荐中标候选人)
1.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中标人,招标组织单位统一公示。在投标有效期内,评标结果会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进行公示。
1.2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招标人可以按中标候选人排序依序确定中标人。
2.中标通知书
2.1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作废标处理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作废标处理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2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将向中标人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8、授予合同
1.授予合同的标准
1.1招标人把合同授予经审批的中标人,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按招标邀请书上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1.2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2.签订合同
2.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若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2标的物数量、型号规格、交货时间、地点的调整: 由于本次招标的数量为初步设计数量,因此在授予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对招标物资的数量进行调整。
2.3当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买卖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在不偏离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双方可按招标人的合同版本签订合同。
3.保密
3.1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3.2有关招标文件的发售、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与比较以及授予合同意向等有关的一切情况,均不得透露给投标人及其他任何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
4.腐败与不正当竞争
4.1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有关的信息。
4.2在招标、评标期间,不得邀请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吃请、高消费娱乐活动。
4.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9、重新招标
若出现下列规定的情况时,则重新招标:
(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
(2)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的;
(3)所有投标报价均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的价格时;
(4)其他原因需要重新招标的。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登科府项目经理部
招标编号:CR2006-DKF-EQ-2023-004
包件号:DKF-EQ-004
(招标物资: 商品混凝土 )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
1.投标函(附录1);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书(附录2);
3.报价单(附录3);
4.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及投标人付款方式及付款方式能否协商等;
5.投标人资格证明:经过年审的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6.投标人的财务证明资料:纳税信用证明及财务报表;
7.投标人业绩证明资料(近三年类似业绩);
8.投标人概况及生产组织供应能力说明(提供生产备案证);
9.投标人质量证明资料(提供检测报告)和对产品的质量承诺;
10.技术服务;
11.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或资料(证书或业绩资料)
附录1 投 标 函
致: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登科府项目经理部
我们已经仔细阅读了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登科府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CR2006-DKF-EQ-2023-004,我方同意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方的约束。若中标,我们将以此作为提供本次招标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并愿以与投标报价表相一致的到站合价总计人民币(小写)¥: (大写) 整。我们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并交付与其相一致的物资和服务。
我们保证,如果我们的投标被接受,将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卖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们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
我方同意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递标截止日期起 60天内有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招标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投标函、招标人的书面通知及中标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们理解招标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录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由法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不需此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省 市 县工商管理局的(单位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授权(单位、部门名称)在下面签字的(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登科府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CR2006-DKF-EQ-2023-004的投标及合同的签订、履行直至完成,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附身份证信息)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被授权代理人职务: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3 | 投标物资报价表 |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CR2006-DKF-EQ-2023-004 包件号:DKF-EQ-004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税率 | 含税总价(元)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20 | GB/T14902-2012 | M³ | 245.02 | ||||
2 | 商品混凝土 | C25 | GB/T14902-2012 | M³ | 2404.49 | ||||
3 | 商品混凝土 | C30 | GB/T14902-2012 | M³ | 12550.55 | ||||
4 | 商品混凝土 | C30P6 | GB/T14902-2012 | M³ | 1446.58 | ||||
5 | 商品混凝土 | C35 | GB/T14902-2012 | M³ | 1757.36 | ||||
6 | 商品混凝土 | C35P6 | GB/T14902-2012 | M³ | 2249.68 | ||||
7 | 商品混凝土 | C40 | GB/T14902-2012 | M³ | 1536.44 | ||||
8 | 商品混凝土 | C45 | GB/T14902-2012 | M³ | 2270.71 | ||||
9 | 商品混凝土 | C50 | GB/T14902-2012 | M³ | 1002.97 | ||||
10 | 商品混凝土 | C55 | GB/T14902-2012 | M³ | 600.37 | ||||
11 | 商品混凝土 | C60 | GB/T14902-2012 | M³ | 694.71 | ||||
12 | 合计金额 | (小写): | |||||||
(大写):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投标人填制本表时应和招标文件约定的项目一致,不得缺项,否则,投标报价无效;2.合计栏中的投标总价含税金额为投标人对该包件的综合投标价,与投标函中的报价一致,并作为投标报价进行评审;3.单价、合价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附录4
投标承诺
致: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登科府项目经理部
关于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登科府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CR2006-DKF-EQ-2023-004,我们作为投标人已熟知并愿意参加该包件的投标。如我方中标,对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交货期和服务作如下承诺:
1、我们将根据需要及时提交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的原件。
2、我们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对投标货物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监控,保证实际供应货物的质量和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完全一致,并对所供货物的质量负全责。
3、我们保证所供投标物与招标文件中描述一致,并保证质量,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我方承担。
4、我们将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做好各项技术和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保证24小时的联系畅通,对用户提出的问题或要求保证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
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承诺。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内容
(物资名称)
合
同
书
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购销合同
甲方:(注:须填写营业执照登记的单位全称)
乙方:(注:须填写营业执照登记的单位全称)
签订地点:西安市未央区
签订时间:
乙方参加甲方 项目的 招标,经甲方按规定的方式评价确定为中标单位,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厂家、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1.单项合同:一票制结算。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上述金额为含税金额。其中,不含税金额为【】元,增值税率为【】%,税款为【】元。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生产厂家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增值税税率 | 增值税税额 | 价税合计(元) |
1 | ||||||||||
2 | ||||||||||
人民币小写合计: | ||||||||||
人民币大写合计: |
说明:表中不含税单价为到工地落地前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的出厂单价、运费、税金及其它可预见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的不含税单价。
第二条 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及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物资规格型号、技术标准、技术参数等要求必须与第十五条附件(4)相一致(若有第十五条附件(4)此条可以不修改)。
2.乙方所提供的物资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各项指标均达到 ________标准要求。
3.乙方保证所提供物资在任何时刻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否则,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赔偿责任。
4.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诉求 日内通过甲乙双方认可的邮箱并电话通知给予应答。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更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属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应积极配合解决,修复或更换的时间及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若乙方在收到甲方诉求 日内未作出书面应答,则视为乙方承认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进行自行处理,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条 测试
1.在交货前,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对物资的规格、性能等进行全面详细的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随出库单交甲方。
2.如技术规格书中对检验、测试有明确规定,从其规定。
第四条 包装和标记
1.乙方提供的全部物资均应按技术规格书规定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需要,确保物资安全无损运抵合同约定地点。
2.物资的包装、标记和证件,须符合《产品质量法》及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特殊要求。
3.由于物资包装不当或采取防范措施不充分致使物资损坏或丢失时,乙方均应按照合同的规定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物资的误运,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运输方式、运杂费负担及保险
1. 运输,运杂费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办理物资在运抵目的地途中的运输和保险。
3.物资接收之前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等所有风险费用和运输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在物资装运前 小时之内以通过甲乙双方认可的邮箱并电话通知形式,将合同号、物资名称、数量、运输工具名称、车/船号及启运日期和预计到达日期通知收货人。
5、乙方承诺,在 元范围内,无条件向甲方供货。
6、以上款项的支付均以业主向甲方按时付款为前提,业主延期支付工程款的,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期限相应予以顺延。
第六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交货方式、时间、地点
1.甲方在交付地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验收。
2.乙方将物资的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发货清单等,随同物资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 日内补齐,否则视为乙方逾期交货,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物资验收单,甲乙双方各执 份。
4.验收并不免除乙方按合同、招投标文件、承诺书或其他文件应承担的物资质量或其他责任。
5.物资质量保证期为 个月,起算时间以甲方(或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出具合格质量检测报告时间为准。
6.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存在瑕疵、缺陷或乙方存在其他质量违约行为的,甲方可以拒绝接收该物资并暂缓资金结算;乙方应在____日内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物资检验、退场等费用。
7.甲方于验收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数量或其他问题的,最迟应在验收期满后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5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8.交货时间:以甲方通过邮箱通知的交货时间为准,甲方 填姓名 ,邮箱 填邮箱号 ;乙方 填姓名 ,邮箱 填邮箱号 。
9.交货方式、地点:
第七条 结算与支付
1.物资结算:
每月 日乙方凭甲方的收料单、当月收料汇总单、发票到甲方结算,当月的票据当月结清。
2.付款方式与比例:
(1)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提供 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2)付款节点及方式: 。
4. 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付款的前提条件,乙方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不视为甲方违约。
5.乙方承诺,在 元范围内,无条件向甲方供货。
第八条 安全环保要求
在供货过程中必须执行甲方环境行为的要求:按照甲方收料人员的安排规范卸车;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减速慢行,禁鸣喇叭;车况必须良好,干净整洁,不能有严重漏油及冒黑烟情况。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本合生效后,非经双方协商确认并订立书面补充协议,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本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或义务。
2.非经对方同意,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或义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物资规格、技术标准等与本合同第二条不一致的,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更换;更换不及时的,逾期每天承担未更换物资货款 %的违约金。
2.因物资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3.乙方提供的物资如侵犯了第三方权利的,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4.若甲方无正当理由延期付款,则乙方有权从起诉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向甲方主张利息。
5.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承担未交付物资款 %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合同货款的 %,物资延期交付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6.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售后服务承诺的,乙方应按本合同金额的 %承担违约金。
7.乙方有其它违约行为的,每天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一条 发票开具要求及责任
1、每批货物经甲、乙双方核实交货数量后 日内,乙方按合同约定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在开票之后 日内将发票送达甲方,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税收调控政策时,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调整含税单价,具体为在原含税单价基础上除以1加原征收税率,再乘以1加现征收税率计算含税单价。
2、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
3、 乙方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还应遵守如下条款:
(1)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交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2)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乙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 的违约金,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以上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乙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拒绝接收;乙方无法开具发票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若账户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签订合同变更或补充合同;如乙方随意改变账户,甲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 因乙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甲方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7)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8)如果获得开具的汇总专用发票,则乙方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或其它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受影响的合同一方对于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义务不承担责任。但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合同另一方,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合同另一方。
因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一方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其应在扩大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2.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受其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合同另一方。
3.合同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延长。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日,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
1.若乙方对甲方检测结果存在异议,以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结论为准。检测结果符合标准,由此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它
1.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有效期至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为止。
2.合同一式 份,甲方保留 份,乙方保留 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及规章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行业惯例或交易习惯处理。
第十五条 合同附件
(1)中标通知书;
(2)合同条款;
(3)投标文件(含经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澄清和补充资料);
(4)招标文件;
(5)合同双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签约人员的身份证明(若签约人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书(若签约人非法定代表人)。
(6)本合同其他条款和上述文件提到的其他有关文件
上述文件相互补充和相互解释,在不明确或矛盾时,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未涉及的,应按以上顺序在先者为准。
合同中有不明确的地方则参考供方投标书和投标承诺执行;合同附件、招标书、投标书及投标人所作的书面承诺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投标书及投标承诺与合同相抵触的条款以本合同为准;若因合同中未明确,而投标书与最终投标承诺相抵触,则以最终投标承诺为准。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须填写营业执照登记的单位全称) 乙方(盖章):(须填写营业执照登记的单位全称)
注册地址:(以营业执照为准) 注册地址 :(以营业执照为准)
通讯地址:(以实际办公地址为准) 通讯地址:(以实际办公地址为准)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法定代表人职务
纳税人身份: 纳税人身份:
(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或其他) (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或其他)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15位代码,国税号):(注:若完成三证合一登记,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代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账户名: 账户名:
账号: 账号:
第五章
物资需求一览表
招标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登科府项目经理部 | |||||||||||||
招标编号:CR2006-DKF-EQ-2023-004 | 包件号:DKF-EQ-004 |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技术标准 | 交货地点 | 收货单位 | 交货状态 | 交货条件 | 交货日期 | 备注 | ||
1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³ | 245.02 | GB/T14902-2012 | 綦江区 | 登科府项目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 | 汽运送达甲方指定工地 | 2023年8月 | |||
2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³ | 2404.49 | GB/T14902-2012 | 綦江区 | 登科府项目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 | 汽运送达甲方指定工地 | 2023年8月 | |||
3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³ | 12550.55 | GB/T14902-2012 | 綦江区 | 登科府项目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 | 汽运送达甲方指定工地 | 2023年8月 | |||
4 | 商品混凝土 | C30P6 | M³ | 1446.55 | GB/T14902-2012 | 綦江区 | 登科府项目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 | 汽运送达甲方指定工地 | 2023年8月 | |||
5 | 商品混凝土 | C30P8 | M³ | 341.02 | GB/T14902-2012 | 綦江区 | 登科府项目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 | 汽运送达甲方指定工地 | 2023年8月 | |||
6 | 商品混凝土 | C35 | M³ | 1757.36 | GB/T14902-2012 | 綦江区 | 登科府项目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 | 汽运送达甲方指定工地 | 2023年8月 | |||
7 | 商品混凝土 | C35P6 | M³ | 2249.67 | GB/T14902-2012 | 綦江区 | 登科府项目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 | 汽运送达甲方指定工地 | 2023年8月 | |||
8 | 商品混凝土 | C40 | M³ | 1536.44 | GB/T14902-2012 | 綦江区 | 登科府项目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 | 汽运送达甲方指定工地 | 2023年8月 | |||
9 | 商品混凝土 | C40P6 | M³ | 518.8 | GB/T14902-2012 | 綦江区 | 登科府项目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 | 汽运送达甲方指定工地 | 2023年8月 | |||
10 | 商品混凝土 | C45 | M³ | 2270.71 | GB/T14902-2012 | 綦江区 | 登科府项目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 | 汽运送达甲方指定工地 | 2023年8月 | |||
11 | 商品混凝土 | C50 | M³ | 1002.97 | GB/T14902-2012 | 綦江区 | 登科府项目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 | 汽运送达甲方指定工地 | 2023年8月 | |||
12 | 商品混凝土 | C55 | M³ | 600.36 | GB/T14902-2012 | 綦江区 | 登科府项目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 | 汽运送达甲方指定工地 | 2023年8月 | |||
13 | 商品混凝土 | C60 | M³ | 694.72 | GB/T14902-2012 | 綦江区 | 登科府项目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 | 汽运送达甲方指定工地 | 2023年8月 | |||
备注:1.以上物资材料数量为计划数量,最终数量应以甲方实际进场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结算时以双方最终确认的进场数量结算。 2. 本次投标单价为水泥浮动价格(Q)--为进场当天(逢节假日,以节假日前一个工作日)(https://www.100njz.com/)重庆市綦江区西南水泥价格行情首次公布P.O42.5散装水泥均价为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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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书
1、商品混凝土供应方要求
1.1商品混凝土生产供应单位,应具有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并应符合其资质等级营业范围。混凝土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规范、规程、《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12)及《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质量要求,并应保证商品混凝土能够及时供应。
1.2关于商品混凝土强度等级、功能性(抗渗、抗冻、抗折)耐久性(氯离子、碱含量)、施工性(坍落度、泵送、缓凝),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并满足施工操作需要。
2、混凝土所用原材料要求
2.1本工程地下结构超长,应采用水化热较低的水泥。混凝土拌合物的原材料(水泥、砂、石、水)、外加剂、掺合料的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规程、标准,并按有关规定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
2.2搅拌混凝土所使用的水泥出厂日期不能超过3个月,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2.3进入冬季施工期时,掺有防冻剂的混凝土原材料必须清洁,不得含有冰、雪等冻结物及易冻裂的物质。.
2.4夏季高温期,混凝土搅拌时采用经过低温处理的材料或采取控温措施(用地下低温水、加入冰屑、用水冲洗粗骨料等)。本工程地下室超长,地下室混凝土须掺入膨胀纤维抗裂防水剂(采用纤维混凝土,抗裂外加剂(MA三膨胀源抗裂)合理的混凝土水灰比)。
3、混凝土配合比主要参数要求
本工程混凝土分为普通混凝土、防水混凝土两种。
3.1碎石或卵石的粒径宜为5-25mm,含泥量不得大于1.0%,泥块含量不得大于0.5%.
3.2机制砂宜选用中砂,石粉含量不得大于7%,泥块含量不得大于1.0%,砂率宜为35%-45%。
3.3拌制混凝土所用的水,应采用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严禁使用碱、氯含量超标的水或工业废水
3.4掺合料和外加剂应满足现场实际情况需要,按照国家和行业规范统一标准进 行添加,并确保正确添加使用。
4、混凝土的搅拌与运输要求
4.1混凝土搅拌时严格控制各材料的投放量和投放顺序,并充分搅拌均匀。保证普通混凝土水灰比控制在0.4-0.6范围内。抗渗混凝土水灰比不得大于0.5,胶凝材料最小用量为300kg/m³,胶凝材料最大用量为400kg/ m³,最大氯离子含量为0.06%,最大碱含量为3kg/m³。
4.2所有地下构筑物的混凝士,不得采用氯盐作为防冻、早强的掺合料。混凝士含碱量最大值应符合《混凝土碱含量限值标准》CECS53:93的规定。水泥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混凝土均采用预拌混凝土,预拌混凝土的性能指标标应符合现行的《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12)的规定
4.3本工程基础,地下室外墙及顶板混凝土中应采取防腐措施,掺入抗硫酸盐的外加剂、钢筋阻锈剂,矿物掺合料。混凝土外加剂的使用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的规定并应根据试验鉴定,确定其适用性及相应的掺合量。当采用混凝土膨胀剂配置补偿收缩混凝土时,混凝土膨胀剂应满足《混凝土膨胀剂》GB/T23439-2017规定;参量{等代替代胶凝材料量)应通过级配试验在符合混凝土强度、抗渗等级及限制膨胀率的前提下由试验确定:补偿收缩混凝土的应用应符合《补偿收缩混凝土强度、抗渗等级及限制膨胀率的前提下由试验确定:补偿收缩混凝土的应用应符合《补偿收缩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178-2009的规定,不同结构部位的限制膨胀率应符合下列规定:限制膨胀率指标要求、板梁结构≥0.015%墙体结构≥0.020%
4.4水下混凝土必须具备良好的和易性,配合比应通过实验确定,坍落度宜为180-220mm,水泥用量不少于360kg/m³。抗渗混凝土坍落度控制在120-160mm,普通混凝土坍落度控制在140-180mm,允许误差±30mm(抗渗混凝土±20mm);混凝土出罐车和入模温度均应符合规范及现场实际要求;混凝土初凝时间不得早于45min,终凝时间不得迟于10h。
4.5商品混凝土供应单位提供以下资料:混凝土配合比、开盘鉴定、混凝土运输单、混凝土合格证、混凝土各种原材料的环保检测报告、碱含量及氯化物含量检测报告;抗渗混凝土碱含量计算书。
4.6商品混凝土供应方应根据具体施工环境、混凝土的浇筑时间、强度等级、施工部位、浇筑的方量等数据调节外加剂的使用,以满足混凝土运至现场的各项技术性能(和易性、强度等), 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
4.7商品混凝土供应方根据现场混凝土使用量及运输距离等确定商品混凝土运输车辆的数量,要求严格控制发车时间,保持现场混凝土浇筑的连续性,混凝土自出盘到运至施工现场时间控制在2小时之内,并要求现场必须有一个以上混凝土罐车等待;罐车在运输中罐体处于旋转搅拌状态,运输中防止混凝土热量损失、表面冻结、离析等现象。
4.8混凝土入罐车前和出罐车时按规范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制作标养和同条件试块,在规定期限内按时试压,保证混凝土质量的真实可靠性。
技术参数中未明确部分,详见图纸。图纸如不清楚请与我部联系;主要性能未详尽部分及不妥之处按国家标准及相关引用标准执行,最终解释权属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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