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区海口路(杭州路
合肥市包河区海口路(杭州路 - 云谷路)、博望路(锦绣大道
云谷路)、博望路(锦绣大道 - 扬
扬
子江路)道路工程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子江路)道路工程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网上招投标
网上招投标 )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市包河区海口路(杭州路 - 云谷路)、博望路(锦绣大道 - 扬子江路)道路工程监理
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博望路 ( 锦绣大道 - 扬子江路 ) 、安昌路 ( 徽华路 - 上海路 ) 、海
口路 ( 杭州路 - 云谷路 ) 三条道路工程立项的批复、合发改投资 [2023]267 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 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包河区海口路(杭州路 - 云谷路)、博望路(锦绣大道 - 扬子江路)道路工
程监理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 2024BBBBZ00003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024BBBBZ00003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建设规模:海口路 ( 杭州路 - 云谷路 ) 规划为城市支路,全长约 573m, 红线宽 40m, 双向四车道;博望
路 ( 锦绣大道 - 扬子江路 ) 规划为城市支路,全长约 337m, 红线宽 18m, 双向两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
排水、绿化、照明、交通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7 建筑安装工程费 / 工程概算投资额: 5294.27 万元(其中海口路约 4144.52 万元,博望路约 1149.75
万元。)
2.8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施工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最终以招标
人实际工期为准。(建设周期暂定 300 日历天随道路施工工期同步)。
2.9 招标范围:本次监理工程主要范围为上述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招标人办理报
建、报批、报审、施工招标过程的技术服务、施工图纸复核、施工合同的拟定、洽谈以及施工许可证申请
办理、 工程现场前期的准备工作、设计协调、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初审、工程备案以及工期控制等全过程
服务。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 101.36 万元
2.13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 1 )住建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 2 )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工程总投
资额不少于 2000 万元(或监理费合同金额不少于 50 万元)的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或市政道路(含桥梁工
程施工内容)工程监理业绩。
3.1.4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无。
3.1.5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
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 1 )开标日前(含当日) 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
( 2 )开标日前(含当日) 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
( 3 )开标日前(含当日) 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
( 4 )开标日前(含当日) 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的。
3.1.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第 1.4.4 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
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全部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
接。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规定执
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4 年 02 月 05 日 00:00 至 2024 年 02 月 28 日 09:30 。
4.2 获取方式:
( 1 )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 2 )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
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
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 3 )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 (9 : 00- 17 : 30 ,节 假日休息 ) 拨打技术支持热
线 ( 非项目咨询 ) :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0393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2 28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
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 2024 年 02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 7 号楼 3 楼 1 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 云上开标大厅 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
( http://hy.ahggzyjy.com/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
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
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 11.1 和 11.2 。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 118 号
邮 编: 230000
联 系 人:余工
电 话: 0551-63357659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 7 号楼
邮 编: 230000
联 系 人:鲍工
电 话: 0551-66220393 、 66220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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