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智能照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道路智能照明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 CTZB0090-2024-0682 ,招标人为 上海理想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1.1 项目概况:道路智能照明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预估金额 14155765.14 元人民币(不含税) 。 建设地点:上海市青浦区。
1.2 招标内容:工程范围包括全区 203 条道路,包含路灯控制箱 613 个,灯杆数量 20345 杆,灯具数量 27865 盏,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目前低效的照明灯具全部替换为高效、节能、环保的 LED 灯具,改善道路照明质量,提升道路信息化水平,节约能源,实现绿色照明。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
★ 1.4 工期: 自签订合同起 180 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建设 。
★ 1.5 保修期: 3 个月。
★ 1.6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7 技术要求:投标人施工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1.8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 1.9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14155765.14 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①投标人为独立法人:
A. 投标人非事业单位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B.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则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 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 资质:
2.1.5.1 应具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上资质,并提供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5.2 安全人员证书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核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 A 类)、项目负责人( B 类)【此处 B 类持证人员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1.5.3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者机电安装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 提供建造师电子证书的,应在电子证书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
2.1.6 投标人需提供至少 1 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同类项目案例(工程类)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可提供框架合同(需同时提供订单)或单项合同,仅提供订单视作为未提供证明材料)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1 年 3 月 17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19 年 3 月 17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19 年 3 月 17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请潜在投标人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 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3 月 4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 1 )潜在投标人在神采 E 易平台( https://www.ccs-ibidding.com/cms/index.htm )进行注册并登录;
( 2 )点击投标管理 - 购买文件菜单进入购买文件页面进行支付,支持微信、支付宝扫码付款,付款后不需要审核即可领取文件;
( 3 )领取纸质文件请联系: qikai.sh@chinaccs.cn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叁佰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3 月 18 日 9 时 30 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 500 号 21 楼会议室。
5.1.1 投标人可以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若采用此方式,请预留充足的邮寄、快递时间。招标代理人员接收投标文件时,将以拍照或视频形式检查密封情况,做好记录,并反馈投标人。招标代理人员均会妥善保管邮寄、快递凭证。
5.1.2 投标人也可以自行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楼下后通知招标代理人员前往自取,确保无接触递交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将采用线上会议远程开标,开标当日,招标代理人员将运用天翼云会议程序(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天翼云会议,自行下载 APP ,并注册账号)开启专用会议,招标代理人员将于开标当日联系投标人进入线上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前确认远程会议接入账号,该账号作为后期开标时会议系统接入的投标人的唯一账号。开标会议采用视频语音口头承诺方式,完成确认。确认无误后结束开标会议,纸质开标记录不再进行签字确认。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仅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中标候选人公示将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7.1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理想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 59738738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业务):漆凯、黄奇杰
联系电话: 15000652372 、 18693092127
邮编: 200050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 144761 )
银行账号: 602811158
传真: 021-62262221
7.2 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 qikai.sh@chinaccs.cn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 年 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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