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长益复线重建安置小区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EPC) 投标人提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规定时间(截止时间: 2021 年 4 月 2 日 17:00 )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及投标人提问的回复如下:
一、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
1 、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中 20.4 仲裁或诉讼 修改为: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2 )向 望城区 人民法院起诉。
二、对投标人提问的回复:
问题 1: 本项目保证金形式是否可以用电子保函
答:根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10.13.6 中 14 、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第 3 款第 2 项的补充,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的项目,如使用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担保,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第 5.2 条、第 5.3 条规定开具电子保函、电子保险保单,不要求单独递交纸质的保函、保险保单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 2: 能否提供初步设计 CAD 版本图纸用于标书编制。请问总图是否可以提供 CAD 版本图纸?
答:请各投标人根据已发布的图纸电子版进行投标文件编制。
问题 3: 本工程工期要求为本项目计划总工期 720 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审查修改) 30 日历天,施工阶段 690 日历天。实际设计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批准时间为准,施工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始工作通知中注明的时间为准。本项目施工分两阶段进行,建筑工程、场平工程、给排水工程先行施工完成,正负零以下基础工程完成移交拆迁安置户后,待拆迁安置户自行完成正负零以上主体部分,再进行道路工程、照明工程、电气工程、园林(景观)绿化工程等施工。( 1 )请问正负零以下基础工程完成移交拆迁安置户后是否是地下室施工至正负零移交,还是基础工程完成即移交? ( 2 )待拆迁安置户自行完成正负零以上主体部分,再进行道路工程、照明工程、电气工程、园林(景观)绿化工程等施工请问此段安置户自行完成正负零以上主体部分需要占用多少时间?我方是否需要提供外防护脚手架等协调配合工作?
答:基础完工即移交,没有地下室。拆迁安置户自行完成正负零以上主体部分,基本在 10 个月内完成建设,会有少数拆迁户未按规定时间建房的,其他基础设施按大部分拆迁户建房完成后组织实施。
问题 4: 第一阶段正负零以下基础工程完成移交拆迁安置户后到第二阶段待拆迁安置户自行完成正负零以上主体部分之间是否停止计算工期天数。本项目计划总工期 720 日历天是否包含± 0 以上部分工期,若包含,拆迁安置户自行完成正负零以上主体部分工期能否明确?
答:总工期 720 天包含等待拆迁户建房,基本控制等待时间为 10 个月。如遇特殊原因,工期可在合同内明确推迟。
问题 5: 因拆迁安置户自建房耽误导致工期延期责任应相应顺延。
答:中标后在合同内另行注明。
问题 6: 本项目远期规划用地能否用于搭设临建设施?临建设施是否指定地点?施工过程中,是否可以占用远期规划用地作为临时施工用地使用?
答:远期规划用地不能搭建临时建筑。施工办公场所位置由中标人自行考虑。
问题 7: 能否提供临时用水用电接驳点位置及容量大小?请问临时用水接驳口位置、管径及流速?
答:临时用电用水接驳点位置等中标后现场确定。
问题 8: 为防止部分拆迁户无限期拖延建设地上建筑,导致工程一直无法收尾,是否可增加条款约定拆迁户建设地方部分的期限?
答:中标后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协商确定。
问题 9:14.2.1 预付款支付中的业主方是否指发包人?
答:是指发包人。
问题 10: 合同 14.3.2 条以上各项支付均不计延期违约金及利息将投标人风险无限扩大,有失公平;是否可删除该条款?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 11: 有关争议解决方式条款 20.3 争议评审约定向工程?诘厝嗣穹ㄔ禾崞鹚摺毕? 20.4 望城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仲裁中心)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是否矛盾?
答:合同中 20.4 仲裁或诉讼 修改为: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 2 ) 种方式解决:( 2 )向 望城区 人民法院起诉。
问题 12: 试验与检验费用是否可按湘建价[ 2020 ] 56 号文附录 D 其他有关规定与说明第二条第 9 款计取?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未明确内容,中标后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协商确定。
问题 13: 资格后审资料是否开标时要提供原件
答:本项目为电子标,资格后审资料开标时不需要提供原件,投标人应在?侗晡募刑峁┫嘤ψ矢窈笊笞柿细从〖?
三、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及其他均不变。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为准。本次答疑及澄清补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长沙市望城区乌山街道办事处
2021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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