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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平遥县道路提质工程(108国道、中都路、兴平路)总承包项目部中都路照明工程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4-06-14

山西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平遥县道路提质工程(108国道、中都路、兴平路)总承包项目部中都路照明工程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024-LQ6GS-PYXDLTZ-GC-006)

项目名称:中都路照明工程(K3+238-K5+870)

招 标 人:山西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平遥县道路提质工程(108国道、中都路、兴平路)总承包项目部(电话:15735184578)

监督人:赵娟(联系电话:13653578392)

平遥道路提质项目中都路照明工程采购项目开标工作已结束,现将本次开标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46158时至20246188

一、中标候选人:山西中恒泰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限价:897929.96元(含税总价)

投标报价:891296.19元(含税总价)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山西中恒泰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能够满足工程需求,经查实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无行政处罚、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报价有效期满足要求,并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进行了报价,报价标准和方法等满足谈判文件中相关要,报价文件无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符合竞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山西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平遥县道路提质工程(108国道、中都路、兴平路)

总承包项目部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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